建設單位在拆除房屋建筑前,應當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活動:1、擬拆除房屋建筑的結構、面積、高度、層數、地下管線、周邊環境的說明及示意圖; 2、拆除承包企業簽訂的拆房施工合同; 3、拆除承包企業提供的符合拆房施工作業要求的保障措施的說明和按規定辦理的監督文件;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之內,對承包拆房施工的拆除承包企業資格、拆房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
混凝土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委托合同實施監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督促責任;施工單位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采用水鉆、風鎬等工具進行人工拆除墻體及樓板時,施工順序應從上至下,先非承重結構,后承重結構,先拆除隔墻,再拆除樓板,拆除梁。各拆除作業班組不得安排相鄰層作業,以免因結構問題造成事故。作業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拆除下來的建筑垃圾在層內堆放不可過于集中,以保證樓層結構。
工人分成兩個組,每組人數分工明確,每班組分工作業,運輸組一般情況下白天拆晚上運,要求當天拆的物品當晚要基本運完,盡可能的不要給現場留有物品,更不能在拆除現場以外的地方存放物品。 首先由水電專業工人斷掉水電總閘,將燈具拆除,在拆除燈具時將線頭用絕緣膠布包好以防漏電。將房間門拆掉碼放在不是要拆的隔墻處,以備運輸組二次搬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