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論很多都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經驗公式。因此說,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如:理論上講,一般5~6 層磚混結構住宅,如果地層工程地質性質較好,一般勘探孔深15m 基本可滿足要求,而5 層框架結構的商場,由于柱網的柱荷載大,基礎面積大甚至可能采用樁基礎,則勘探孔深度15m 一般不能滿足要求,應以找到持力層,以超過持力層為終孔標準。
當勘探孔數量或深度不夠時, 易造成后果有:(1)由于孔數太少, 特別是當持力層頂面起伏較大時,設計人員無法確定樁的長度;(2)孔的深度不夠, 設計人員無法知道此持力層有多厚以及下面的地質情況,因而無法進行樁基的沉降計算。
地質勘探設備、材料、工具、儀表和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
野外地質勘探電力線路應采用電纜。電纜應架空架設,電纜經過通道、設備處應增加防護套。
野外地質勘探電器設備及其啟動開關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處。
電器設備熔斷絲規格應與設備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鐵、鋁等其它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地質勘探野外工作車輛,應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業出隊前進行車輛性能檢測。野外工作車輛駕駛員,應具有10萬公里以上行車經歷。
野外營地選擇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借住民房應進行處理,并檢查房屋周邊環境、基礎和結構。
b 野外營地應選擇地面干燥、地勢平坦、水源無污染背風場地。
c 挖掘鍋灶或者設立廚房,應在營地下風側,并距營地大于5m。
d 營地,應設排水溝,懸掛明顯標志。
e 在林區、草原建造營地,應開辟防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