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摩托車
一、報廢標準
相關標準
汽車使用達到一定期限 ,各個系統的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維護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車的行駛,應當及時報廢更新。凡在我國境內注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排放有關規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電動車按輪胎個數及結構類型分可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四輪車、電動三輪車、電動滑板車;按照動力來源分:純電動汽車、增程式電動車、混合動力電動車、燃料電池車。 按電力提供的方式可以分成兩大類,一是連接外部電源來獲得電力,另外就是用燃料電池,儲能器件(如儲能電池,超級電容)等作為電力。 按驅動方式分類: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電動汽車(串聯、并聯、混聯),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按外形來分,可以分為電動獨輪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按用途方式分類: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可對比自行車); 電動摩托車,電動貨車,電動巡邏車,折疊車,沖浪車,代步車,摩托車,輪椅童車,沙灘車,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觀光車,電動高爾夫球車,電動環衛車,電動公交車,電動警車,電動叉車,磁動車, 電動搬運車,電動牽引車,電動軌道車,電動助力車,電動垃圾車,電動休閑車,電動燃助車,電動老爺車,輕型的鋰電車、其他太陽能電動車等。此外,還有電動車、防盜電動車、防凍墻電動車等。 配置:電動自行車是由蓄電池、電動輪轂、控制器、充電器四大件和車體部分組成。
電動機 老年電動車常用電機一般是直流電機,用有、無磁鐵分類,有永磁電機和串激電機兩類。電機旋轉的部分叫轉子,不轉動的部分叫定子。永磁電機的轉子或者定子有一個是磁鐵,另一個則是漆包線繞制的線包;串激電機的轉子和定子都是漆包線繞制的線包。同樣功率的電機,永磁電機比串激電機省電。永磁電機的磁鐵怕高溫,質量差的110度就會退磁,質量好的可到140度;串激電機沒有磁鐵,不存在這個問題。 市場上的老年電動車,電機功率一般在400瓦-900瓦,都使用串激電機,串激電機屬于有刷電機。代步三輪有300瓦左右就行了,一般使用永磁電機。老年電動自行車電機一般為180瓦-250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