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1、申領、填寫有關資料:
未注冊的單位首先根據注冊程序申請注冊登記,已在貿促會注冊登記的申請單位,應由指定的原產地證申領員持貿促會頒發的原產地證明書申領員證向所在地的貿促會申領由貿促會統一印制的一般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書,并準確、真實填寫其中各欄。
2、提交原產地申請:
申請單位出口每批貨物時,應于貨物報關出運前三天向簽證機構申請辦理原產地證,并嚴格按照簽證機構的要求,真實、完整、正確地填寫下列材料:
(1)一般原產地證明書/加工裝配證明書申請書填制申請書時,HS編碼取前六位,FOB總值和擬出運日期要準確無誤,要加蓋申請單位印章,并由申領人簽名。
(2)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書。
(3)出口貨物的商業發票一份。
(4)簽證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文件。
3、審核:
審核簽證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規則、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申請單位提交的前述文件進行嚴格審核,符合下列條件方接受申請:
(1)資料必須齊全、有效,單證填寫完整、正確,文字清晰,印章(正、副本全部加蓋)和簽字無錯漏。
(2)原產地證內容須與申請書、發票一致。
(3)對含進口成分的貨物要提供明細單,如明細單難以查清的,申請人應提供補充說明,并接受簽證機構的核查。
(4)經審核,含有進口成分的貨物未達到原產地標準的,應申請加工裝配證明書或轉口證明書。
4、簽發原產地證:
簽發簽證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審核無誤后,即在原產地證第十二欄進行簽證,加蓋由貿促會統一刻制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單據證明專用章”,授權簽證員簽字;簽證機構只簽發原產地證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請企業。另一副本、申請書、商業發票等有關文件,由簽證機構存檔。
申請單位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享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
2.從事"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
3.外商投資企業。
申請注冊登記程序
1.注冊登記:申請單位應持營業執照、主管部門批準的對外經濟貿易經營權證明文件及證明貨物符合出口貨物原產地標準的有關資料,向所在地簽證機構辦理注冊手續。申請單位的印章和申領人員的姓名在申請單位注冊時應進行登記。證書申領人員應經檢驗檢疫機構培訓、考核合格,持有申領員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