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辦理一個自由銷售證書,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自由銷售證明書有三種:公司自己出具的,行業協會出具的,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問清楚用證方要哪一種,還是三種都可以,有些需要貿促會認證,有些還需要做使館認證。自由銷售證明做貿促會認證或者使館認證是可以代辦的。
近年來,企業提交自由銷售證明的申請與日俱增,除藥品、醫療器械等產品的自由銷售證明由國內專門機構出具外,其他的自由銷售證明通常是由企業自行出具,貿促會以證明書的形式加以認證。如果企業認證自行出具的自由銷售證明,則需要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如生產許可證、銷售合同、報關單等以核實自由銷售證明的相關信息。
自由銷售證書(Free Sales Certificate)
自由銷售證書(Free Sales Certificate,簡稱FSC),亦稱自由銷售證明書(Certificate offree Sale,簡稱CFS),政府機構出具的一般叫出口銷售證明書(比如醫療器械類,一般由藥監局出具產品出口銷售證明書),也有各種行業協會出具的產品出口銷售證明書。
一、外貿出口業務中為什么要辦理自由銷售證書呢?
因為出口產品的生產銷售不論在哪個國家都應該有合法的手續,產品出口目的國的相關主管部門對于出口至該國家的某批次產品,是否具有合法生產銷售手續并不清楚,于是要求進口商提供原產自中國大陸產品的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及產品品名規格型號及是否獲得中國政府相關部門許可并首先被允許在中國大陸自由銷售的證明文件,這個證明書文件就是自由銷售證書。說白了就是:你賣給我的東西,必須是有合法生產銷售手續的,不能是假冒偽劣的三無產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無品名規格)。
第五條出具證明部門應當對企業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核對。符合要求的,應當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說明理由。
需要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的企業,其生產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企業信用等級較低,或在生產整改、涉案處理期間的,不予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
第六條《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編號的編排方式為:XX食藥監械出XXXXXXXX號。其中:
位X代表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
第二位X代表生產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的簡稱;
第三到第六位X代表4位數的證明出具年份;
第七到第十位X代表4位數的證明出具流水號。
第七條《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有效日期不應超過申報資料中企業提交的各類證件到達的截止日期,且最長不超過2年。
第十一條企業提供虛假證明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的,5年內不再為其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并將企業名稱、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備案憑證編號、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或備案憑證編號、法定代表人和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予以通告。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保證所出口產品符合醫療器械出口相關規定要求,并應當符合進口國的相關要求。在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