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產地證(CO)全稱為一般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證明貨物原產國(例如,中國)或原產地區(例如,澳門)或原產國家集團(例如,歐盟),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貨物如在中國進行的制造工序不足,未能取得中國原產地證,可以申領"加工裝配證明書";經中國轉口的外國貨物,不能取得中國原產地證,可以申領"轉口證明書"。申領這兩種證書的申報手續和所需單據與一般原產地證相同。
申請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明書應提供的單證與資料
1.一般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書一份;
2.一般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一套;
3.商業發票、裝箱單各一份。
專用原產地證書
1) 金伯利進程證書,是指在實施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成員國之間使用的,用于證明進出口毛坯鉆石合法來源地的證明書。
2) 輸歐盟農產品原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impor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to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如:蘑菇罐頭證書)是歐盟委員會為進口農產品而專門設計的原產地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