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汽車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金屬和非金屬材料,相比其他可再生原材料(廢家電、廢電腦、易拉罐),具有存量大、資源價值高、零部件可再制造應用等特點。報廢汽車更大的利用價值在于對其高附加值零部件的加工再制造。再制造是指把被損耗的耐用品通過拆解、清洗、監測、加工、組裝、再次監測、調整等一系列工序,恢復到能夠繼續使用的過程。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2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5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具備專業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與處理能力相適應的專門設備和足夠的拆解場地,以及較為企業管理理念。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能力較強,年回收拆解能力達到千余輛。在今后的發展中,我們將本著程序科學、作業環保、再生、低能低耗的原則,不斷提高回收拆解效率和再生質量,及時將廢舊資源轉化為科技產品,拉長產業鏈,積極構建集拆解、加工、制造于一體的產業結構模式。
報廢有三種途徑:一是車主可開車上門報廢;二是車主電話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門拖走報廢車;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駛的報廢車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當然,絕大多數是車主將車開上門報廢的,以便很快地更換新車。 為避免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非法流入市場,每輛報廢車解體過程都要經過身份審核、初解、拍照、存檔、切割、拆解、分類七大程序,要求十分嚴格。拆解一輛報廢車,需經過接車、辦理報廢證、轉移到拆解現場、拆解和拆解完畢驗收這五道程序的簽字,然后將報廢資料輸入電腦,終身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