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副高級以上,享受國家津貼,包括退休以后。但要副高級,就得從初級職稱評起。即便是民營企業,由于國家政策對于企業職稱數量的強制性要求,在升職的時候,職稱也屬于硬性條件的。甚至個別用人單位在招聘的時候,也把職稱作為錄用人才的指標。
職稱系列包括:高等學校教師(包括高等學校、高職院校、黨校、電大)、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工程技術、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新聞、廣播、檔案、藝術(文學創作)、文物博物(群眾文化)、出版、圖書資料、工藝美術、體育教練員、技工學校教師、翻譯、播音、會計(審計)、統計、經濟、中專學校教師、中學教師、小學教師、體育教練、實驗技術、專利技術、紡織品和服裝設計、律師、檢察官、法官、公證、船舶技術、民用航空、政工。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產品獎或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副高級職稱的申報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工作二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的上述相同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中級任職資格,并在職后取得達標學歷后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