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拆除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yè)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yè)人員應站在穩(wěn)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yè),作業(yè)面的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隨著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加快,舊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結構也從磚木結構發(fā)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fā)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構)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來已形成一種行業(yè)的趨勢。
爆破拆除的預拆除施工應確保建筑和穩(wěn)定,預拆除施工可采用機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墻體或不影響結構穩(wěn)定的構件。 對煙囪、水塔類構筑物應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時,爆破拆除設計應建筑倒塌時的觸地震動,必要時應在倒塌范圍鋪設緩沖材料或開挖防震溝. 為保護臨近建筑和設施的,爆破震動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規(guī)程》GB6722的有關規(guī)定,建筑基礎爆破拆除時,應限制一次同時使用的藥量。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采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