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項目全部選用裝配式修建:
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縣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居處,全部施行全裝飾和成品交給。
湖北
方針:到2020年,武漢市裝配式修建面積占新建修建面積份額抵達35%以上,襄陽市、宜昌市和荊門市抵達2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農架林區抵達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修建占新建修建面積的份額抵達30%以上。
2類項目全部選用裝配式修建:
一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借居處施行裝配式修建全裝飾。
二是到2020年,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和荊門市新建居處實現居處全裝飾。
山東
方針:到2020年,濟南、青島裝配式修建占新建修建份額抵達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抵達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修建占新建修建份額抵達40%以上。
補助:購房者金融政策優惠;容積率獎賞;質量保證金項目可扣除預制構件價值部分、農人工工資、履約保證金可減半征收等。
一是全省設區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借房、棚戶區改造安置居處等項目;
二是政府出資工程。
方針: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裝配式修建占新建修建份額到達30%以上。
補助:財務獎補;納入工程批閱綠色通道;容積率獎勵;稅費優惠;優先處理商品房預售;優化工程招投標程序等。
一是政府出資建設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科研、辦公、酒店、綜合樓、工業廠房等修建;
二是適合于工廠預制的城市地鐵管片、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園林綠化的輔助設備等市政公用設備工程;
三是長沙市區二環線以內、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區社會資本出資的適合選用裝配式修建的工程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