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貼現費用(利率)的變化,對企業(yè)的經營成本有著較大的影響,那么影響承兌匯票貼現費用的因素到底有哪些呢?
承兌匯票貼現費用和哪些因素有關?
1、與票額大小有關
小票額的票據,一般是根據票面金額收取貼現費用。因為其貼現利息數額很小,但所走的程序卻一點不少,一般銀行不是特別感興趣。
2、與出票行有關
貼現費用與出票行即承兌匯票的簽發(fā)行(承兌行)關系密切,一般說來,受信用程度及保付能力的影響,國家控股的農業(yè)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出票貼現利率,第二類是地方性銀行或股份制銀行,如大連銀行、盛京銀行、哈爾濱銀行、北京銀行等,貼現利率中等。第三類是部分農村信用社出具的承兌匯票,收取的利率,有的甚至拒貼。
3、與貼現時間及到期日有關
一般票據承兌期限分為6個月、一年,離到期日越近,那么付出的貼現利息越少。
4、與貼現銀行有關
由于各家銀行規(guī)定不一,同樣一張票據,在不同銀行貼現利率差別很大。
5、與貼現地區(qū)有關
在經濟發(fā)達的深圳、廣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地貼現比較集中,貼現量大,因此這些地區(qū)貼現利率要低于其他地區(qū)。東北地區(qū)貼現利率要高于上述地區(qū),偏遠地區(qū)要高于中間城市。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從另一種角度來講下面幾項也將影響承兌匯票貼現費用(利率)。
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票據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必須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否則付款人可予以拒絕。并且這種拒絕不具有拒絕承兌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匯票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一種票據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fā)收到匯票的回單,記載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付款人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1、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yè)法人及其他組織;
2、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提供與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復印件和商品發(fā)運單據復印件;
4、銀行承兌匯票是真實合法的且要素齊全,背書連續(xù),符合《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要求。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中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對記載有“不得轉讓”、“委托收款”字樣的票據進行貼現的由于銀行取得該惁后無權主張票據權利,原則上應不予接受;
對于背書人記載 “委托收款”字樣內容的票據,持票據人將票據向銀行貼現的,由于持票人對于該票據并非享有票據權利,持票據人無權以該票據實施轉讓行為。若銀行貼現接受該種票據,則可能造成銀行的資金風險。因此,建議不予接受該種票據。
對于背書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內容的票據,持票人將該票據向銀行貼現的,銀行即使取得該票據不違法且票據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記載上述字樣的原背書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兌人及背書人承擔票據責任,接受該種票據貼現有一定的資金風險,所以,應當在充分衡量風險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收費:只收取貼現月利率或直接買斷,劃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時直接扣除,不另收費。目前貼現利率為 ‰(具體以當天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率為準)。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據的一種遠期支付票據,票據到期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商業(yè)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開據的遠期支付票據,由于沒有通過銀行的擔保所以信用相比銀行承兌匯票較低。兩種票據長期限為六個月,票據期限內可以進行背書轉讓。我們平時經常遇到的一般是銀行承兌匯票。
??由于有銀行擔保,所以銀行對委托開據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況下會要求企業(yè)存入票據金額等值的保證金至票據到期時解付,也有些企業(yè)向銀行存入票據金額百分之幾十的保證金,但必須銀行向企業(yè)做銀行承兌匯票授信并在授信額度范圍內使用信用額度,如果沒有銀行授信是沒有開據銀行承兌匯票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