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的內容主要明確在綜合納稅申報表、特殊稅種納稅申報表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內,以及隨納稅人申報表附報的財務報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發(fā)生納稅義務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后,應在其申報期限內,按納稅申報表的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并隨同規(guī)定的附報材料,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但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亦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另外,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申報納稅方式。
數據電文申報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納稅人采取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關資料,并定期書面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營業(yè)稅申報金融業(yè)營業(yè)稅納稅人在季度終了后十日內辦理納稅申報,保險業(yè)營業(yè)稅納稅人在月份終了后十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申報須持下列資料:
(1)營業(yè)稅申報表;
(2)財務會議報表及說明資料;
(3)其他要求申報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