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從廣義上可理解為地質工作,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運用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鉆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地質勘查方法,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的調查研究工作。
總之,聲波測井在工程地質鉆探中的應用是多方面的。 所應用的聲波測井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根據墀傳播速度研究地質體性質的墀速度測井;二是根據墀振幅的衰減反映巖層性質的墀幅度測井;三是利用墀在井壁上的反向我了解井壁結構情況的專長波電視測井。
其中應用多的是聲速測井。 聲速測井的裝置,為單發(fā)射雙接收型的。兩個接收器R1、R2的距離為L。沿井壁的滑行波到達兩個接收器的時間差為△t,具有 L △t = —— V2 △t表示聲波通過厚度為L的一段巖層所需的時間,習慣上把它換算為通過一米巖層所需的時間(叫做旅行時間),單位為μs/m。由時差△t即可求出聲波在巖層中的傳播速度V(m/s): V=-106/△t 三峽水利樞紐壩基為前震旦紀的石英閃長巖和閃云斜長花崗巖,經大量聲波測并工作后獲得的各風化帶縱波速度值列于中。
申請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yè)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
(2)有與所申請的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具有資格的勘查技術人員;
(3)有與所申請的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勘查設備、儀器;
(4)有與所申請的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生產管理體系。
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準與條件,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