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保函是指我行因買方申請向賣方出具的,保證買方履行應購買商品、技術、專利或者勞務合同項下的付款業務而出局的書面文件。
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獨立保函,但保函未載明據以付款的單據和金額的除外:
1.保函載明見索即付;
2.保函載明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等獨立保函交易示范規則;
3.根據保函文本內容,開立人的付款義務獨立于基礎交易關系及保函申請法律關系,其僅承擔相符交單的付款責任。
銀行出具的保證通常稱為保函,其他保證人出具的書面保證一般稱為保證書。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
維修保函
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承包方(申請人)又不能維修時,由銀行按擔保函規定金額賠付工程業主。該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