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要求陳述、申辯的,應在收到稅務行政處罰告知事項之日起3日內向稅務機關陳述、申辯,進行陳述、申辯可以采取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采取口頭形式進行陳述、申辯的,稅務機關可以記錄。當事人對《聽取陳述申辯筆錄》審核無誤后應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稅務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按照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qū),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有困難的,經當事人提出,稅務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法律后果不同。偷稅達到法定結果即構成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而漏稅是一種違法行為,行為人只須補繳稅款并交納滯納金。當前,有些稅務機關與司法機關對于漏稅有不同認識。
1、偷稅:處以所偷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逃避追繳欠稅:處以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騙稅:處以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抗稅:處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