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號令——《征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1月21日頒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實施
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編辦《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3】920號)《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部門:
《通知》明確規定:
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管理事項中要依法要求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
報告的特點
一、信用網址與商務網址的不同。
二、信用檔案與廣告的區別。
三、信用檔案是企業展示信用的方式。
四、企業對待信用檔案采取的方式。
五、異議信息、不良信息的處理方法
加強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通過征信機構強大的征信數據庫,收錄工商登記、信貸記錄、納稅記錄、合同履約、民事司法判決、產品質量、身份證明等多方面的信息,以綜合反映企業或個人的信用狀況。可以按照不同的監管和調控需要,對信貸市場、宏觀經濟的運行狀況進行、深入的統計和分析,統計出不同地區、不同金融機構、不同行業和各類機構、人群的負債、壞賬水平等。
企業如果信用不良會有什么后果?
企業信用報告主要用于商業銀行信貸審批和貸后管理,也用于政府部門評獎、評優、招標或財政補貼等許多活動中。在經過企業的授權同意后,商業銀行、政府部門都可以查詢該企業的信用報告,了解其信用狀況。
如果企業征信不良的話,商務合作、開拓市場、政府投標等企業經營活動都很難開展,因為信用是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基礎。
作為合法經營者,對企業負責也是對國家負責,守法經營,不再失信,才能給社會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共建“誠信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