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環境信用評級有規定評價范圍,主要為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如果被評為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等較低等級且想改善評級的話,可以通過主動改善環境行為、實施有效整改的,可向環保部門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要求在其環境行為信息記錄中,補充其整改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銷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質量標準的煤炭,鼓勵居民燃用優質煤炭和潔凈型煤,推廣節能環保型爐灶。
消除公司的環保處罰記錄需要企業重視環境管理,積極改善環保狀況,并與相關部門合作解決問題。企業還應積極參與社會責任活動,加強環保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建立和完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也是消除環保處罰記錄的重要步驟。通過以上措施的綜合應用,企業能夠重建聲譽,實現可持續發展。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稅務處罰已經成為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對于太多企業而言,一旦存在稅務處罰信息,對企業本身的形象和聲譽都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取消企業稅務處罰信息,是企業所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