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環境信用評級有規定評價范圍,主要為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如果被評為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等較低等級且想改善評級的話,可以通過主動改善環境行為、實施有效整改的,可向環保部門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要求在其環境行為信息記錄中,補充其整改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銷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質量標準的煤炭,鼓勵居民燃用優質煤炭和潔凈型煤,推廣節能環保型爐灶。
企業環保處罰記錄消除的方法:
1、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加強企業環保管理,減少環境違法行為。
2、定期開展環境實施監督檢查,及時發現、處罰環境違法行為。
3、向當地政府環保部門申請消除企業環保處罰記錄,如果申請通過,處罰記錄將被消除。
4、開展環境教育培訓,加強企業的環保意識,提升環保知識,改變管理模式,規范環境行為。
5、協助企業完善環境管理體系,改善環境污染治理技術,減少環境影響。
消除公司的環保處罰記錄需要企業重視環境管理,積極改善環保狀況,并與相關部門合作解決問題。企業還應積極參與社會責任活動,加強環保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建立和完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也是消除環保處罰記錄的重要步驟。通過以上措施的綜合應用,企業能夠重建聲譽,實現可持續發展。
申請復議
企業對于稅務處罰所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向稅務機關提起復議。復議的流程大致如下:企業收到稅務處罰決定書后,向稅務機關提出復議申請,稅務機關對該復議申請進行審理,并作出復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