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核計量項目
審核計量項目就是審核項目是否屬該計量項目的范圍,避免重復計量。如投標報價按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的項目或其特征描述已包含在其他報價中的項目,則不屬于該計量項目的范圍。
(2)審核計量計算規則
造價咨詢單位應該熟練掌握計量的計算規則,審核是否按計量規則計算工程量。
(3)審核計量數據
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的計量數據,就是對其幾何尺寸及數量等原始數據,對照設計圖紙或實地丈量進行審核,做到每一數據準確無誤。
(4)審核
造價咨詢單位或監理對計量資料應該進行的檢查和審核。內容包括:質量檢測、試驗結果、中間交驗證書和各類計量資料及其結果,重點審查計量項目是否符合計量條件,造價咨詢單位審核后簽認工程量。
工程預算的編制的相關依據
(1)本次工程所對應的招標文件。
(2)有關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內容,按照計價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3)從國家角度出發或是從行業角度出發所開展的計價標準。
(4)以施工單位的定額為輔,以行業建筑相關部門所遵循的計價定額為主。
(5)對招標文件加以分析,明確招標工程量清單內容,并做好相應的補充工作,及時完成答疑作業。
(6)有關本次工程建筑的設計文件以及其他類型的資料內容。
(7)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涉及的現場內容、工程特征和組織設計標準。
(8)針對建筑項目所產生的技術資料和相關標準。
(9)市場價格信息和工程造價管理需求,并對工程造價信息進行研究和分析。
(10)不同類型的計量資料。
編制原則
(1)中國對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實行的是投資控制實行的投資概算審批制度,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原則上不能超過批準的投資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標發包時,當編制的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招標人應當將其報原概算審批部門重新審核。
(2)《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標底。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接受委托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不得參加受托編制標底項目的投標,也不得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者提供咨詢。招標人設有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限價或者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投標限價。
(3)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招標人編制并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相當于招標人的采購預算,同時要求其不能超過批準的概算,因此,招標控制價是招標人在工程招標時能接受投標人報價的限價。國有資金中的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工程在招標時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相關條款的規定。如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能高于招標控制價,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評價職能
工程造價是評價總投資和分項投資合理性和投資效益的主要依據之一。在評價土地價格、建筑安裝產品和設備價格的合理性時,就必須利用工程造價資料,在評價建設項目償貸能力、獲利能力和宏觀效益時,也可依據工程造價。工程造價也是評價建筑安裝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成果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