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現場簽證手續辦理要及時。
在施工過程中,簽證發生時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加零星工作、零星用工等。對因施工時間緊迫,不能及時辦理簽證手續的,事后應及時督促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補辦簽證手續,避免工程結算時發生糾紛。
②加強現場工程簽證的審核。
在現場簽證中,施工單位有可能提供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內容和費用,如多報工程量、提供虛假的簽證等。因此造價咨詢單位應該首先要求監理單位嚴格審查,同時把好后的審核關,避免出現施工單位的簽證不實或虛假簽證情況的發生。
③規范現場工程簽證。
建立現場工程簽證會簽制度,明確規定現場工程簽證必須由造價咨詢單位或監理、造價部門和施工單位共同簽認才能生效,必須經由投資人簽認,缺少任何一方的簽證均無效,不能作為竣工結算和索賠的依據。在施工過程中,投資人有可能提出增加建設內容或提高建設標準,須經投資人進行簽認。因此,在委托合同中應明確其增加的投資由投資人負責。
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的不平衡報價形式包括:
①提高先期實施項目單價,降低后期實施項目單價;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單價,降低可能減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單價;
③根據物價波動調整價格。利率低于物價上漲時,提高后期施工項目報價,反之則降低相應項目報價。
由于不平衡報價可能損害招標人利益,招標文件對此通常進行嚴格限制。工程投標采用不平衡報價時,需要注意:
①嚴格遵守招標文件限制性規定,不平衡報價調整幅度要適度;
②鋼筋、混凝土等市場價格透明的常規子目不宜采用不平衡報價;
③同一標段(包)內容完全一樣的工作子目的綜合單價應當一致。
工程預算的編制的相關依據
(1)本次工程所對應的招標文件。
(2)有關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內容,按照計價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3)從國家角度出發或是從行業角度出發所開展的計價標準。
(4)以施工單位的定額為輔,以行業建筑相關部門所遵循的計價定額為主。
(5)對招標文件加以分析,明確招標工程量清單內容,并做好相應的補充工作,及時完成答疑作業。
(6)有關本次工程建筑的設計文件以及其他類型的資料內容。
(7)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涉及的現場內容、工程特征和組織設計標準。
(8)針對建筑項目所產生的技術資料和相關標準。
(9)市場價格信息和工程造價管理需求,并對工程造價信息進行研究和分析。
(10)不同類型的計量資料。
工程造價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花費的全部費用,即該工程項目有計劃地進行固定資產再生產、形成相應無形資產和鋪底流動資金的一次性費用總和。顯然,這一含義是從投資者——業主的角度來定義的。投資者選定一個項目后,就要通過項目評估進行決策,然后進行設計招標、工程招標,直到竣工驗收等一系列投資管理活動。在投資活動中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形成了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有這些開支就構成了工程造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工程造價就是工程投資費用,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就是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