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的填開責任
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經營者
航空貨運則主要采用集中托運的形式,或直接由發貨人委托航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再通過發貨地航空貨運代理的關系人代為轉交貨物到收貨人的手中。業務中除涉及航空公司外,還要依賴航空貨運代理人的協助。經營航空快遞的大多為跨國公司,這些公司以獨資或合資的形式將業務深入世界各地,建立起全球網絡。航空快件的傳送基本都是在跨國公司內部完成。而國際郵政業務則通過萬國郵政聯盟的形式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郵政機構之間取得合作,郵件通過兩個以上國家郵政當局的合作完成傳送。
集中托運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可以采用班機或包機運輸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將若干批單獨發運的貨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填寫一份總運單送至同一目的地。這種托運方式,可降低運費,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務之一。
貨物重量和體積
1. 貨物的重量按毛重,單位為公斤,貨物重量保留3為小數
2. 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計量單位為0.1公斤。
3. 貨物計算重量為1CBM=167KGS
4. 非寬體飛機承運的貨物,每件體積不超過150*7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過150公斤。
5. 超大超重的貨物,應先向航空公司信息部預定倉位,征得同意方可承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