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能力證明材料
申請的檢驗檢測項目表(明確項目名稱、對應標準方法代號及版本)。
人員名單及資質證明(如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培訓記錄),尤其是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資格證明。
儀器設備清單及檢定 / 校準證書(需附設備臺賬、溯源證書)。
標準方法查新記錄(證明方法現行有效),非標方法的驗證報告及確認文件。
典型檢驗檢測報告(至少 3 份,覆蓋申請范圍內的主要項目)。
整改及時性
若技術評審中發(fā)現不符合項,需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整改(通常 30 個工作日,復雜情況可申請延期),并提供充分的整改證明材料,確保整改到位。
證書維護
獲證后,實驗室需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接受監(jiān)督檢查,若發(fā)生名稱變更、項目增減等情況,需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證書有效期滿前 3 個月可申請延續(xù)。
網上申報:登錄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指定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申報系統,填寫機構基本信息、人員信息、儀器設備信息、檢測項目 / 參數信息等,并上傳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關鍵崗位人員資質
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需滿足學歷、職稱、從業(yè)年限等要求(如技術負責人通常需中級及以上職稱,熟悉所申請領域的技術和管理要求),并能清晰闡述自身職責及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檢驗檢測人員需具備對應項目的操作能力,熟悉標準方法、儀器操作規(guī)程,能準確回答評審組關于操作細節(jié)、注意事項的提問(如 “如何判斷樣品前處理是否達標?”“儀器異常時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提前組織人員復習管理體系文件(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確保全員了解關鍵流程(如樣品接收、原始記錄填寫、報告審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