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特有的一種制度。因為匯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時,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據金額,而該付款人在出票時并未在票據上簽章,并非票據債務人,無當然的支付義務。為使票據法律關系得以確定,就需要確認付款人能否進行付款,于是就設計了匯票的承兌制度。
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公司業(yè)務部門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的經營部門,負責該項業(yè)務的營銷、申請受理、調查評價以及客戶服務工作。 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在商業(yè)匯票上簽章承諾付款的遠期匯票,是由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短期債務憑證,期限一般在6個月以內。銀行承兌匯票多產生于國際貿易,一般由進口商國內銀行開出的信用證預先授權。 銀行承兌的作用在于為匯票成為流通性票據提供信用保證。匯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雙名票據,經銀行作為第三者承兌后則成為三名票據。承兌銀行成為主債務人,而付款人則成為第二債務人。實際上,銀行承兌匯票相當于對銀行開列的遠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時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時向銀行尤其是承兌銀行要求貼現取得現款。銀行貼進票據后,可以申請中央銀行再貼現,或向其它銀行轉貼現,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賣給證券交易商,再由其轉賣給其它各類投資者。銀行承兌匯票的重要投資者是外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期限為6個月或以下 1.貼現的概念。貼現是一種票據轉讓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資金時,將其持有的商業(yè)匯票,經過背書轉讓給銀行,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款支付給申請貼現人的票據行為。 2.貼現的性質:貼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yè)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一種間接貸款關系。 3.再貼現和轉貼現:再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向中央銀行再轉讓匯票,轉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向其他商業(yè)銀行轉讓匯票,二者都是貼現銀行以未到期的貼現票據,經背書后的再次貼現,中央銀行或其他商業(yè)銀行按規(guī)定扣除再貼現或轉貼現的利息后,給申請貼現行兌付票款。 財務報表上的借和貸分別指 借:指支出、借出、應收賬款,凡現金流出都是“借”。 貸:指收入、貸款、回籠、應付賬款,凡現金流入都是“貸”。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向開戶銀行申請貼現時,應準備完整的貼現資料, 一、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格類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yè)代碼證復印件;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 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工作證(或提供介紹信); 4、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貸款卡(原件或復印件)及其密碼。 二、銀行承兌匯票及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
承兌匯票的貼現是申請人由于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轉讓于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