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備案證明丟失后,可以參考以下步驟進行補辦: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經辦人辦理,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提供登報聲明作廢的報紙原件(若有登報要求)、原發票章備案的相關信息等。 前往備案機關:一般是當地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或原備案的相關機構。 填寫申請表格: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領取并填寫補開備案證明的申請表格,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如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原發票章的規格、字體、編號等細節。 審核與辦理:備案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發票章備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一般會在一定時間內辦理補開手續。 領取證明:審核通過后,按照備案機關的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取新的發票章備案證明。領取時,要仔細核對證明的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不同地區的具體補辦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確保補辦手續能夠順利進行。
備案發票章的具體流程因地區略有差異,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等材料。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其他相關材料,如外資企業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等。 選擇刻章機構:必須選擇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 提交申請:可選擇現場申請或網上申請。前往刻章機構或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網上平臺,填寫刻章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材料:刻章機構或公安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檢查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刻制印章:審核通過后,刻章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印章樣式進行刻制,同時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 備案登記:公安機關對印章信息進行備案登記,將印章的相關信息錄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領取印章和備案證明:備案完成后,經辦人憑身份證件到刻章機構領取發票章和備案證明。
刻制發票章的時間通常較短,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當天即可完成。 部分地區如廣西柳州,根據國家要求,印章刻制及備案可在 0.5 個小時完成。在福建光澤縣,發票章刻制時間為 30 分鐘,若加上送貨服務時間 10 分鐘,雙方達成協議后,可做到立等可取。在廣州,若選擇有資質的刻章機構,客戶在線提交需求并上傳材料后,刻章機構 10 分鐘內可完成材料初審,30 分鐘內可完成刻制,并同步提交備案申請。
公章:通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核心管理人員(如總經理)直接保管,使用時需嚴格審批,避免濫用導致企業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財務章:一般由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財務人員保管,使用需遵循財務制度,與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配合使用的情況較多(如支票需同時加蓋財務章和法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