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的刻制需要備案。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票專用章必須由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進行刻制。刻章公司在刻制完成后,會將刻制成品的相關信息,如發票專用章的名稱、印模、刻制經辦人等基本信息,通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同時,新的發票專用章刻制后,還應前往所屬地區的國家稅務主管部門進行報備手續。 未經備案的發票章屬于無效印章,若被非法使用,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刻制發票章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與刻制公章、財務章類似,以下是具體介紹: 準備材料: 營業執照: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可辨且與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由委托人親自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人簽字、按手印確認。 選擇刻章機構: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正規刻章店,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薦、網絡搜索并查看相關評價等方式來確定。 提交申請與審核備案:前往選定的刻章機構,填寫刻章申請表格,刻章店會核驗申請文件,同意立即受理申請的,采集經辦人身份證件信息和現場影像信息,然后將相關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 領取印章:備案通過后,經辦人憑身份證件領取發票章和備案證明,刻章店會采集取章人的身份證件信息和取章現場影像信息。
公章:通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核心管理人員(如總經理)直接保管,使用時需嚴格審批,避免濫用導致企業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財務章:一般由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財務人員保管,使用需遵循財務制度,與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配合使用的情況較多(如支票需同時加蓋財務章和法人章)。
公章:是企業對外行使法定職權的重要憑證,用途廣泛。 例如:簽訂合同、協議;出具證明、函件;對外報送文件(如報表、申請);辦理銀行開戶、變更登記等重要手續;代表企業行使其他民事權利等。 財務章:主要用于企業財務相關的業務,與資金往來密切相關。 例如:開具支票、匯票等票據;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如存取款、轉賬);簽訂與財務相關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審核財務報表、發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