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廣州各區)印章備案單位 特種行業許可證號:穗公特云治字第刻E031號 廣州公章-廣州市刻公章備案-.廣州天河公章-廣州刻章-廣州刻財務專用章-廣州刻印章-廣州白云刻章-廣州越秀刻章-廣州荔灣刻章-廣州海珠刻章-廣州南沙刻章-廣州番禺刻章-廣州從化刻章-廣州增城刻章-廣州花都刻章- 1.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國莊臣公司發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進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務活動中廣泛應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觀,印面清晰,無需印臺、無需加油,即蓋即干,攜帶方便,絕不褪色等特點,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合銀行印簽印章。
備案發票章的具體流程因地區略有差異,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等材料。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其他相關材料,如外資企業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等。 選擇刻章機構:必須選擇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 提交申請:可選擇現場申請或網上申請。前往刻章機構或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網上平臺,填寫刻章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材料:刻章機構或公安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檢查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刻制印章:審核通過后,刻章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印章樣式進行刻制,同時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 備案登記:公安機關對印章信息進行備案登記,將印章的相關信息錄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領取印章和備案證明:備案完成后,經辦人憑身份證件到刻章機構領取發票章和備案證明。
發票章的刻制需要備案。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票專用章必須由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進行刻制。刻章公司在刻制完成后,會將刻制成品的相關信息,如發票專用章的名稱、印模、刻制經辦人等基本信息,通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同時,新的發票專用章刻制后,還應前往所屬地區的國家稅務主管部門進行報備手續。 未經備案的發票章屬于無效印章,若被非法使用,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公章:通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核心管理人員(如總經理)直接保管,使用時需嚴格審批,避免濫用導致企業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財務章:一般由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財務人員保管,使用需遵循財務制度,與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配合使用的情況較多(如支票需同時加蓋財務章和法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