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備案證明丟失后,可以參考以下步驟進行補辦: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經辦人辦理,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提供登報聲明作廢的報紙原件(若有登報要求)、原發票章備案的相關信息等。 前往備案機關:一般是當地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或原備案的相關機構。 填寫申請表格: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領取并填寫補開備案證明的申請表格,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如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原發票章的規格、字體、編號等細節。 審核與辦理:備案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發票章備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一般會在一定時間內辦理補開手續。 領取證明:審核通過后,按照備案機關的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取新的發票章備案證明。領取時,要仔細核對證明的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不同地區的具體補辦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確保補辦手續能夠順利進行。
發票章備案證明通常沒有明確的有效期規定。 發票章備案證明是證明發票專用章已經依法備案的憑證,只要發票章的使用主體、樣式等信息沒有發生變更,備案證明就持續有效。但如果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需要重新刻制發票章并辦理備案,此時原備案證明會因印章信息的變動而失效。
備案發票章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可辨且與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由委托人親自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人簽字、按手印確認。 刻章說明或申請書:部分地區需要提供刻章說明或企業、單位刻章申請書,說明刻章的原因、用途等,需加蓋公章。 依法批準設立或登記該機構的證件或文件:如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 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一些細微差異,例如廣州還可能需要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業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承諾書等。
企業申請刻制公章備案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部分地區支持電子營業執照,也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清晰可辨。 經辦人身份證: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便核實經辦人的身份和權限。 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明確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內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法定代表人印章。 刻章說明:部分地區可能要求提供刻章說明,說明刻章的目的、用途及公章類型等。 上級主管部門證明(如有):如果企業有上級主管部門,可能需要出具上級主管部門的介紹信或證明文件。 此外,如果企業是名稱變更或變更法人等情況,還需提供相應的變更證明材料。新辦企業通過 “一窗通” 辦理的,無需提交任何材料,相關信息會自動推送。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建議在辦理前咨詢當地公安機關或刻章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