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人員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總數:
企業需要組建一支由多個專業領域技術人員組成的團隊。
乙級資質通常要求專職專業技術人員總數在12名左右。
專業領域覆蓋:
團隊需覆蓋水土保持及相關專業領域,確保具備全鏈條服務能力。主要專業包括:
水土保持(核心專業)
水利工程(或水工結構)
地質(或工程地質、巖土工程)
環境工程(或環境保護)
生態學
規劃(或城鄉規劃)
結構(或土木工程)
可能還包括工程造價等輔助專業。
注冊/職稱要求:
注冊工程師:部分關鍵專業要求持有注冊證書。例如,結構、水土保持、地質、規劃等專業可能需要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職稱要求:所有技術人員需滿足相應的職稱要求。企業需配備一定比例的高級工程師和工程師。注冊工程師通常要求具備高級技術職稱。
技術負責人:
職稱: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經驗:需具有主編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從事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工作的豐富經驗。
經歷證明:需提供近3年內從事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工作的經歷證明。
繼續教育與培訓:
技術人員需要定期參加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以保持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更新。
二、業績要求
個人業績要求(針對關鍵技術人員):
技術負責人:通常需要提供3項中型水土保持工程的業績。
高級職稱人員:每人通常需要提供2項中型水土保持工程的業績。
業績時間:部分專業人員需提供近3年內參與水土保持相關工作的證明,以展示其實際工作能力和經驗連續性。
業績類型:
業績應屬于水土保持工程領域,具體包括: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水土保持工程設計(如水利設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設計)
生態修復工程的設計與施工指導
水土保持監測、監理、驗收評估、規劃編制等。
業績規模:
通常要求提供中型水土保持工程的業績,以證明具備承擔相應規模項目的能力。
業績證明材料:
需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一般包括:
項目合同
中標通知書
設計報告、實施方案等技術文件(需有本人簽字或明確體現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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