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規設備:至少配備呼叫裝置、給氧裝置、電動吸引器或吸痰裝置、氣墊床或具有防壓瘡功能的床墊、車、晨晚間護理車、病歷車、藥品柜、常規設備(如紫外線燈、空氣機等)、電冰箱、洗衣機、符合飲用標準的冷熱水。
設置藥劑、檢驗、輔助檢查和供應部門的,應當配備相應設備設施。
(二)急救設備:至少配備簡易自動心臟除顫儀/器(AED)、簡易呼吸器、心電圖機、氣管插管設備、供氧設備、搶救車。
(三)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應配置康復專業設備:至少配備與收治對象康復需求相適應的運動、物理和作業設備。
(四)信息化設備:配置具備信息報送、傳輸和自動化辦公功能的網絡計算機等設備,配備與功能相適應的信息管理系統,保證醫療信息化建設符合國家和所在區域相關要求。
(五)護理床單元基本裝備同一級綜合醫院。
(六)有能滿足診療業務需要的其他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