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工程保證擔保相關政策的逐步推廣,質量保函開具的時間有提前的趨勢,要求在合同簽訂后或建設期內就提供,此后每期進度款支時不再扣留或少扣留質量保證金。竣工驗收后出具的質量保函,通常可以做發包人已經對工程質量作出了基本的認可,對應的保函鳳險小于建設開具的質量保函。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是為了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向發包人或政府行政部門等提供的一種工程保證擔保。
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我國政府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間題非常重視。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是在政府和市場不斷磨合、積極探索下形成的有益嘗試。近年來,各地密集出臺政策推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在政策的指導下,得到了廣泛應用。
電子保函廣泛應用于各類商業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
?建設工程領域?:承包商向業主提供履約保函,保證按合同約定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采購合同?:供應商向采購方提供履約保函,確保按時、按質、按量供應貨物或服務。
?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電子保函,作為投標保證金的替代形式,減輕資金壓力。
履約保函的性質與法律效力:
從屬性與獨立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履約保函通常從屬于主合同,如主合同無效,履約保函一般也隨之無效,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保函具有獨立性特征。獨立保函的認定需依據具體條款,如保函中明確約定見索即付等類似條款,則視為獨立保函,保證人承擔性的付款責任。
?見索即付原則?:多數履約保函采用“見索即付”原則,即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單據后,保證人應立即支付約定的金額,無需審查基礎交易的實際履行情況。
?擔保責任限額?:履約保函明確規定了擔保人的賠償責任限額,通常為保函中載明的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