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不存在法人變更,只有經營者變更,所需資料及流程如下:
一、所需資料申請書
需提交《個體工商戶變更(換照)登記申請書》,明確變更事項為經營者變更,并由新經營者簽字確認。若為家庭經營變更,申請書需由新經營者簽署。
身份證明
新、原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證明雙方身份信息。若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交由新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轉讓協(xié)議或親屬關系證明
若為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需提交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作為親屬關系證明。
若因其他原因變更經營者(如轉讓給非家庭成員),需提交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的轉讓協(xié)議,明確轉讓事項及雙方權利義務。
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交回原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以便進行變更登記操作。
清稅證明
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證明該個體戶已完成稅務清算,無欠稅情況。
其他文件
若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如食品經營許可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需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
若經營場所發(fā)生變更,需提供新的經營場所證明,如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明等。
二、辦理流程準備材料
根據上述要求準備齊全所有資料,確保材料真實、完整、合法。
提交申請
線上申請:登錄當地政務服務網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官方網站,進入企業(yè)登記注冊相關模塊,按要求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上傳清晰的身份證明文件等相關材料。
線下申請:前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事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審核材料
工商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查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若材料存在問題,會要求申請人補充或修改。
領取新執(zhí)照
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憑借相關憑證(如受理通知書)領取變更后的新營業(yè)執(zhí)照。部分地區(qū)支持郵寄送達,可提前咨詢當地工商部門。
后續(xù)變更登記
稅務變更:完成工商變更后,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更新稅務信息,以免影響納稅申報等稅務事項。
許可證變更:若涉及相關許可證經營(如食品經營許可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需及時向發(fā)證機關申請許可證的變更,確保經營合法合規(guī)。
銀行賬戶變更:若有銀行賬戶,需攜帶相關證件到開戶銀行辦理賬戶經營者信息變更手續(xù),保障資金往來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