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貨運發票作廢的規定
有關貨運發票作廢的規定:
作廢發票必須在貨運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中進行作廢處理,在紙質貨運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部聯次監制章部位做剪口處理。
作廢發票的作廢條件:
(1)收到退回發票聯、抵扣聯的時間未超過開票日期的當月;
(2)開票方還未進行數據傳輸;
(3)受票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該納稅人還未將抵扣聯認證或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不符,或發票號碼、代碼認證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