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招標文件可以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且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雖然這些條款直接針對履約保證金,但質量保函作為履約擔保的一種形式,其出具和管理也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原則性規定。法規1
此外,《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獨立保函的性質和認定標準,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的司法實踐提供了法律依據。根據該規定,保函具有見索即付、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等情形時,可被認定為獨立保函。法規2
綜上所述,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工程保函的定義、種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上。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工程質量,保護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