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拆除是一項涉及、合規、民生等多維度的系統性工程,需遵循嚴格的法定流程和技術規范,確保過程合法、、環保。以下是舊樓拆除的完整流程拆解,涵蓋從前期準備到終收尾的全環節:
一、前期評估與審批階段(核心合規環節)
這一階段是拆除工程的 “合法性基礎”,需完成從鑒定到許可的全流程審批,避免違規操作。
房屋與價值鑒定
委托住建部門認可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舊樓進行結構性鑒定,重點檢測墻體、梁柱、地基等是否存在開裂、腐蝕、沉降等問題,出具《房屋鑒定報告》,明確是否屬于 “危舊房屋” 或 “必須拆除建筑”。
若舊樓涉及產權歸屬(如住宅、商業用房),需同步完成產權核查,明確業主信息、土地性質(國有 / 集體)及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情況。
若舊樓為歷史建筑或含歷史構件,需由文物部門進行歷史價值評估,禁止對有保護價值的建筑或構件隨意拆除。
規劃與立項申請
建設單位(政府部門、開發商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片區更新方案,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交項目立項申請,明確拆除范圍、面積、后續土地用途(如新建住宅、商業、市政設施等)及規劃指標(容積率、綠化率等)。
若涉及公共利益(如修路、建學校),需通過公共項目可行性研究,證明拆除的必要性和社會收益。
法定審批手續辦理
核心許可文件:需向住建部門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拆除工程專項)》,向城管部門申請《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向環保部門完成《施工噪聲與揚塵污染防控備案》。
征收與補償審批:若舊樓為國有土地上房屋,需由政府發布《征收決定公告》,并報上級政府備案;集體土地則需完成土地征收轉用審批(涉及或省級政府權限)。
其他手續:涉及周邊道路占用、臨時用水用電的,需向交管、水務、電力部門申請臨時許可。
居民 / 商戶安置與搬遷
制定補償安置方案,明確貨幣補償(參考周邊房地產市場價)、實物安置(回遷房、異地安置房)、臨時過渡補助等標準,方案需經多數業主同意并公示。
與產權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完成搬遷驗收(確保房屋內物品清空、水電燃氣表銷戶),避免未達成協議即強制拆除(法律禁止 “暴力強拆”)。
二、拆除前準備階段(保障施工與效率)
現場勘查與方案設計
拆除單位實地勘查舊樓結構(框架 / 磚混 / 磚木)、周邊環境(鄰近建筑距離、地下管線分布、高壓線高度)、交通流量等,制定專項拆除施工方案,明確:
拆除方法(機械 / 人工 / 爆破)及設備選型(挖掘機、液壓剪、爆破器材等);
防護措施(腳手架、防護網、臨時支撐設置);
環保控制措施(霧炮機降塵、噪聲監測設備、渣土車密閉裝置);
應急預案(坍塌、火災、人員受傷等突發情況處置流程)。
現場清場與管線切斷
清空樓內所有物品,拆除門窗、家具等可回收物,對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氣罐、化學品)單獨妥善處置。
協調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切斷所有管線連接,并做好標識(如 “已斷燃氣”),避免施工中發生泄漏或觸電。
施工場地圍擋與警示
在拆除區域周邊設置硬質圍擋(高度≥2.5 米),圍擋上張貼施工公告(含項目名稱、工期、負責人電話)、警示標識(“禁止入內”“注意落物”)。
對鄰近建筑、道路、管線設置監測點(如沉降觀測儀、振動傳感器),施工前記錄初始數據,用于后期對比是否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