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條件(最基礎)
產權清晰:無產權糾紛、無共有產權人異議(如夫妻共有需雙方同意抵押);
可變現:優(yōu)先接受 “核心城區(qū)房產”“熱門品牌車輛”,偏遠地區(qū)、老舊危房、冷門車輛難通過審核;
無額外抵押:若抵押物已抵押給其他機構,需剩余抵押額度足夠(如房產評估價 100 萬,已抵押 50 萬,剩余 50 萬可再抵押)。
借款人條件
年齡:18-65 周歲(部分機構要求≤60 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信用:征信無 “當前逾期”“連三累六”,無呆賬、代償(比無抵押貸款略寬松,輕微逾期可能通過);
還款能力:個人需提供穩(wěn)定收入流水(月收入≥每月還款額的 2 倍);企業(yè)需提供經營流水、納稅證明(證明企業(yè)盈利穩(wěn)定)。
用途合規(guī)
貸款用途需符合規(guī)定,禁止用于 “炒股、投資、購房”(部分經營貸可用于企業(yè)購房),需提供用途證明(如裝修合同、進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