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生效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 50500 - 2024),適用范圍覆蓋國內多數建設工程類型與多種發承包模式,同時對不同資金來源項目區分了強制與自愿適用規則,具體如下:
按工程類型劃分
該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幾乎所有主流建設工程,搭配對應專業計量規范即可適配不同領域需求,常見類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航道工程等。比如房屋建筑工程可結合《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使用,市政工程可參照《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執行,覆蓋傳統及重點基建工程的計價活動。
按發承包模式劃分
其核心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對于 EPC 總承包、PPP 等新型項目模式,雖不強制適用,但明確可參照應用,像 EPC 模式工程按標準要求可采用 “固定總價 + 變更調整” 的計價模式。不過相比施工發承包模式,這類新型模式的計價方式更靈活多元。
按資金來源劃分
強制適用: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控股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嚴格采用該標準進行計價,涵蓋使用財政預算資金、政府專項建設基金,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且國有資產擁有控制權的各類項目。這一要求能保障國有資金使用的規范性與透明度。
自愿適用:非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但一旦決定采用,就需完整執行標準的全部計價規則,不能選擇性適用其中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