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預付款保函?
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投標人在中標后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承包人委托銀行向業主出具的,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筆工程預付款,及時用于實施項目的保證函件。擔保銀行應為業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約,業主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
那么,在預付款保函中,對于業主方和承包方存在哪些風險點呢?
對于承包方:
1.盡量開具非見索即付保函。
非見索即付保函一方面降低了承包商向銀行申請開具保函的難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業主兌付保函的難度。承包商可通過與業主協商解決問題或盡快彌補不當行為以阻止兌付保函。
2.注意保函的失效日期,到期及時終止。
如工程無法取得竣工驗收證明,將導致預付款保函有效期出現敞口而加大風險。建議預付款保函有效期越早失效越好,要及時辦理終止手續,釋放占用的授信額度或保證金。
3.明確預付款保函不得轉讓或設定擔保。
保函中應明確規定受益人不得將保函轉讓給第三方或設定擔保,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合同糾紛,比如惡意索賠!
對于業主方:
1.密切關注分包商的履約狀況,嚴格監督預付款扣繳情況。
承包商應密切關注分包商的履約狀況,尤其要嚴格監督預付款的扣繳情況,避免發生分包商收到預付款后攜款潛逃的情況。
2.積極行使保函兌付權利,防止預付款流失。
工程實施過程中往往會發生工期延長、方案變更等情況,一旦這些情況發生,而支付給分包商的預付款尚未扣清,承包商應積極行使保函兌付權利,避免預付款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