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驗收不合格多集中在現場設施功能、建筑防火合規性及資料一致性三大類問題,以下是高頻不合格原因,按出現概率排序:
一、消防設施功能不達標(占比)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選型與場所不匹配(如高溫區域用普通探測器)、報警響應延遲或誤報,聯動控制邏輯錯誤(如噴淋泵無法聯動啟動)。
滅火系統失效:消火栓水壓 / 流量不足、噴淋噴頭堵塞或安裝錯位,氣體滅火系統噴放時間不符合規范,滅火器類型與火災危險性不匹配。
防排煙系統缺陷:風機風量 / 風壓未達設計值、排煙口開啟角度不足,風道漏風嚴重,加壓送風系統無法形成有效正壓。
應急系統問題:應急照明亮度不夠、持續供電時間不足,疏散指示標志安裝位置錯誤或指向混亂,備用電源切換失敗。
二、建筑防火合規性不足
防火分區與分隔失效:防火墻、防火卷簾耐火極限不夠,防火封堵不到位(如管道穿墻孔洞未密封),擅自擴大防火分區面積。
疏散不滿足要求:疏散通道寬度不足、被雜物占用,出口數量不夠或設置卷簾門 / 鐵門,疏散距離超過規范限值。
裝修與保溫材料違規:室內裝修用易燃材料(如商場吊頂用可燃板材),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等級不達標,且未設置防火隔離帶。
結構防火處理缺失:鋼結構未做防火涂料或涂層厚度不足,樓梯間、前室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避難層(間)功能不符合要求。
三、資料與現場不一致 / 不完整
資料造假或缺失:消防產品無 3C 認證、檢測報告造假,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無簽字確認,施工日志、監理日志不完整。
設計與現場脫節:竣工圖紙與實際施工情況不符(如消防設施位置變更未體現在圖紙上),設計變更無審批手續,未按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施工。
資質與人員不合規:施工、監理單位無對應資質,項目經理、員等關鍵人員無崗位證書或證書過期。
四、電氣與其他細節問題
消防電氣違規:消防電源無獨立回路,電氣線路未用阻燃 / 耐火電纜,線路接頭裸露或絕緣破損,消防控制室配電不穩定。
細節管理疏漏:消防通道被占用、標識不清,消防水泵房、配電室環境雜亂,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缺失,現場實操演示失敗(如操作人員不會啟動消防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