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 “僵尸車” 的核心是 “先明確責任主體,再按流程合規處置”,優先通知車主自行處理,無法聯系或拒不配合時由相關部門強制處置,具體方法如下:
一、個人發現僵尸車:及時舉報,不擅自處理
確認車輛停放位置,收集關鍵信息(停放地點、車牌號碼、車身特征、停放時長),拍攝清晰照片或視頻留存證據。
按停放區域選擇舉報渠道:
道路、公共停車場:撥打 12345 政務服務熱線,或通過當地交警、城管部門的官方 APP、微信公眾號舉報。
住宅小區內:直接向物業或業主委員會反映,由其牽頭聯系車主或上報相關部門。
綠化帶、消防通道等特殊區域:同時向城管和消防部門舉報,強調隱患。
二、車主自行處理:主動合規,避免違規
若車輛仍有使用價值:盡快挪至合法停車區域,或轉賣、捐贈,也可辦理二手車過戶手續。
若車輛已達報廢標準:
攜帶身份證、行駛證、登記證書等材料,到當地車管所申請報廢,選擇有資質的報廢回收企業處理。
完成車輛拆解后,領取《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并辦理注銷登記,避免留下違章、年檢等遺留問題。
三、相關部門處置:按流程強制清理
排查與通知:交警、城管、街道辦等部門定期排查,通過車輛登記信息聯系車主,限期(通常 15-30 天)要求挪車或辦理報廢。
拖移與公告:逾期未處理的,部門會拍照留檔后拖移至指定停車場,通過官網、公告欄等發布公示,告知車主認領期限。
后續處理:公示期滿仍無人認領的,拼裝、報廢車輛依法強制拆解;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無涉案的按規定收歸國有或統一銷毀。
四、小區內部治理:物業與業主協同
物業建立停車登記制度,對長期停放車輛進行標記,發現疑似僵尸車及時核實車主信息。
通過小區公告、業主群通知車主限期處理,拒不配合的,由物業上報城管或交警部門,或聯合業主委員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