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以延長。當工程延期、合同變更等導致原履約周期無法完成時,為避免保函失效帶來的風險,申請人可按規范流程向開具銀行申請延期,具體如下:
提前發起申請并備齊材料:建議在原保函到期前 30 天向開函銀行提交書面延期申請,明確標注原保函編號、延期原因、新的有效期等核心信息。同時需附上支撐材料,比如工程類項目要提供合同變更協議、暴雨等不可抗力的證明文件或工程進度報告;貨物采購類需準備買賣雙方協商延期的補充協議等,確保申請理由合理可查。
獲取受益人書面確認:銀行通常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受益人同意保函延期的書面文件。因為保函有效期直接關系受益人索賠權利,只有受益人確認后,銀行才會進一步推進流程,避免后續因受益人異議引發糾紛。
銀行審核評估:銀行會核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同時重新評估申請人的信用狀況、反擔保措施是否到位(如保證金是否足額、抵押物價值是否穩定等)。若申請人近期征信惡化或反擔保條件不足,銀行可能要求其補充擔保,否則可能駁回申請。
簽署協議并繳納費用:審核通過后,申請人需和銀行簽署保函延期補充協議,明確新有效期及雙方權利義務。此外,還要按銀行規定繳納延期相關費用,如手續費,費用標準通常與延期時長、保函金額相關,具體以銀行報價為準。
領取延期憑證并送達:銀行會出具保函延期函,或根據情況重新開具保函。申請人拿到后需核對新有效期等關鍵信息,確認無誤后及時送達受益人,并留存對方簽收憑證,完成整個延期流程。
不過要注意,若原保函條款中明確約定 “不得修改有效期”,且無特殊法律依據或法院裁決,一般無法辦理延期,因此辦理初始保函時需留意此類限制性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