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約保證金收取標準
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貨物供應、服務外包等項目中,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最常見的風險控制手段。它用于確保中標人(承包人 / 供應商)能夠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交付、進度、質量與驗收義務。
但履約保證金到底收多少?是否有統一標準?能否用電子保函代替?不同項目有什么差異?
這篇文章將為你一次講清。
一、合同履約保證金的核心作用是什么?
履約保證金屬于合同履約風險的“閥”,主要用于保障以下事項:
按時履約:未按期交付、延期工期等;
按質量履約:質量不達標、返工風險;
按價格履約:低價中標后不按成本履行;
按節點履約:未按約定階段性目標推進;
按合規履約:違反合同條款、違規操作等。
一旦承包人違約,業主可按合同約定扣除保證金用于補償損失。
二、履約保證金收取標準(一文講清)
國家層面的政策并沒有給出固定統一金額,但設定了**“上限”要求**:
1. 工程建設項目(最常見)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以及住建、發改等要求,行業普遍執行:
合同金額的 5%–10% 之間
→ 這是當前最主流的履約保證金比例。
其中,
傳統基建類項目:多為 5%;
風險大、工期長、金額大的 EPC 項目:常提高至 10%。
部分國企、央企根據集團管理細則可能會進一步細化,例如:
質量風險高 → 8%
設備制造類 → 5%-8%
服務性質項目 → 3%-5%
2. 政府采購項目(貨物/服務為主)
政府采購有明確“減負”政策:
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 10%
很多政采平臺為了減輕供應商負擔,常設置為 2%–5%
典型案例:
軟件開發、維保類服務:2%-3%
貨物供應類:3%-5%
復雜設備、進口設備:5%-10%
3. 央國企平臺(履約保證金標準)
央企通常依照集團采購制度,保持統一標準:
主流區間依舊是 5%-10%
對信譽好、合作歷史長的供應商實行 差異化減免(如 3%)
特別趨勢是:
大量央企支持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
例如:中建、中鐵、中石油、中廣核、南方電網等。
三、履約保證金的常見收取方式
不同平臺、不同標段,通常采用以下 3 種方式:
① 現金保證金
直接凍結企業賬戶資金,優點是簡單,缺點是:
占用現金流
返還周期長
財務壓力大
② 銀行/擔保/保險保函(電子保函)
目前最主流,因為:
不占用大額資金
費用僅為現金保證金的幾十分之一
最快數分鐘可出函
平臺直連可驗真、不可偽造
費用區間:
銀行保函:一般 0.3%–1%
擔保公司保函:靈活,通常 0.3%–1.5%
保險保函:適合設備、供應鏈項目,費用低且好出
③ 履約保證保險
適用于政府采購、服務類項目,部分平臺支持“保險替代保證金”,成本很低:
通常幾十元—幾百元即可
但覆蓋范圍受保險條款限制
四、履約保證金通常如何返還?
返還節點一般與以下事項掛鉤:
完成合同主要工程量 / 關鍵節點
完成初驗 / 終驗
完成缺陷責任期義務
雙方結算完畢
常見返還規則:
竣工驗收合格 → 退 50%
合同全部完成 → 全額退還
若出現違約 → 根據實際扣除
部分央企、政企要求通過平臺系統自動觸發退還流程,減少人為拖延。
五、如何降低履約保證金成本?
企業最關注的核心問題就是——“怎么降低資金占用?”
以下是行業內最常用的方式:
方式一:用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
適用于:工程、采購、服務類項目
優勢:
不占資金
成本比現金低 80%-95%
平臺可自動驗真
合規性強,已廣泛使用
這是當前性價比的方式。
方式二:合理申請減免
部分央企/政企允許:
對“小微企業”減免
對“供應商”降低比例
對“長期合作”項目降低比例
對“金額小、風險小”的項目直接免收
方式三:分階段提交履約擔保
適用于大型 EPC、機電安裝等工程:
開工前只提交首階段擔保
進度完成后按階段增加或減少擔保額度
可有效減輕短期資金壓力。
六、總結
合同履約保證金的基本收取標準可總結為:
主流比例:合同金額的 5%–10%
政府采購:通常 2%–5%,不得超過 10%
央企:5% 為常態,風險大項目可到 10%
電子保函已成為主流趨勢,可顯著降低成本與資金占用
對于大多數企業而言:
現金保證金占用巨大
周轉慢、周期長
會擠壓工程資金與供應鏈回款
使用保函(尤其是電子保函)是目前最合理、最合規、最主流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