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現狀和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理
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和污染現狀調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制度,摸清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產生源情況,加強風險排查,掌握危險廢物流向和污染現狀。建立全國和省級危險廢物信息發布平臺,調查、收集、整理和公布全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信息和數據,并通過網站實現信息共享。嚴格新建項目環境準入。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工藝技術,開展危險廢物減量化試點工作;開展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產排污強度評估,加大危險廢物處理收費制度的執行力度;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從源頭減少工業危險廢物的產生量。
(2)提高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和處置技術能力
危險廢物集中利用和處置設施合理布局,規模發展,加快《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內相關設施建設進度,防止分散建設危險廢物填埋和焚燒設施,鼓勵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單一、產生量大的單位自建設施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并向社會服務。加強危險廢物分類收集,推動危險廢物專業化利用,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環境保護技術要求,治理整頓危險廢物利用小、散、亂現象。在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小、散、多的工業園區或地區,發展提供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和預處理等一攬子服務的行業。推廣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和環境實踐,提升行業運營管理水平,加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污染控制技術研發。
(3)推進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管理
研究非工業源危險廢物分類回收管理辦法和激勵機制,推進非工業源危險廢物集中處理工作,針對廢鉛蓄電池、實驗室廢物等重點非工業源廢物建立分類回收和集中處理試點。研究非工業源危險廢物強制回收目錄和制度,探索實施生產者延伸責任制。
(4)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加強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和技術支撐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危險廢物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逐步建立完整的危險廢物特性試驗和監測分析技術體系,加強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設施監督性監測工作,逐步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納入許可證管理。建設危險廢物鑒定機制,在各地建設危險廢物鑒別實驗室,加強各地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危險廢物特性鑒別能力。加大人才培養和培訓力度,實施人才工程。研究建立危險廢物豁免與排除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的風險管理。建立環保、公安、交通、安監和衛生等相關部門的合作機制,聯合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利用和處置行為。建立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區域合作和協調機制,提高危險廢物應急處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