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組負責攻擊組傷亡的替補、接手監控攻擊組所逮捕的疑犯等等。
狙擊組由槍法如神而且經驗豐富的隊員擔任,負責監視現場環境。并隨時與攻擊組指揮官及任務指揮官保持聯系,以便由需要時立即作出火力支援及現場監控,并視情況運用手中的武器限制疑犯的活動空間。通常執行一個任務都會有兩組以上的狙擊組占領制高點(即現場較高的建筑物或其他有利地點,方便監察現場環境),負責擔任現場狙擊的任務。每個狙擊組大多由兩人組成,一名是射手,負責狙擊;一名為副射手,負責掩護、警戒、射程及疑犯位置等情報的提供、射手的傷亡替補等等。
破壞組負責掃除妨礙行動路線的障礙物,如墻、上鎖的門、鐵閘鐵網等等。除個人裝備及槍械外,另外并配備撞門錘、破門槍、電鋸、炸藥等破壞工具。
另一組裝備精良的狙擊組、封鎖組、破壞組、支援組及攻擊組負責在疑犯可能逃脫的地點戒備并防止疑犯逃脫,并與外圍警員所組成的第二道封鎖線互相配合務求把疑犯一網成擒。特警隊員所配備的裝備及槍械由于任務的特性不同,故配備也與一般軍警人員有所不同。
公安特警為我國公安系統內的一個警種,其不僅包括真正意義上的特警,而且包括防暴警察、武裝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統的幾乎全部的機動警力。
主要分類:
1."突擊隊"。即真正意義上的"特警"。主要職能為解救人質、排爆和反恐等。
2.公安"巡特警"。具備較強戰斗力的巡邏警察,主要任務是平時按公安部門的指揮在街上持槍巡邏,遇到突發事件或接到"110"報警的時候時間到達案發現場。如果發現人手和火力不夠時,才會考慮請求特警突擊隊或武警部隊的支援。
臺灣特警
霹靂小組是臺灣的特警隊,作用類似于SWAT。1985年首先于石牌路保一總隊成立特勤小隊,1987年下半年度因應任務需求擴編為特勤分隊,1989年再擴編為現今特勤中隊的編制分布于全臺灣。由于勤務以“霹靂”為代號,所以通稱為霹靂小組,是臺灣支擁有先進武器與專業戰術的警察特種部隊。成立初期在警政署長羅張施行“務本專案”的大力栽培下,武器裝備方面換發T65步槍取代老舊的M1卡賓槍,鑒于圍捕逃兵李順蒼案時警員頭部中彈的慘痛經驗,隊員配發新式帽型防彈頭盔,并使用加裝防彈玻璃的新式防彈盾牌。在訓練方面保一總隊石牌營區改為警察訓練基地,除了有來自軍方特勤隊與洛杉磯警局的種子教官外,并聘請歌星馬尚仁教導美式拳術,成立“技能師資班”落實訓練工作。自警方于1994年9月公布的十大槍擊要犯至霹靂小組成立之后短短的一年間,十名悍匪的下場分別為五人死亡、三人被捕、兩人潛逃出國,霹靂小組來勢洶洶,戰功顯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