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具是一種平時往往被人冷落,急需時大顯身手的消防必備之物。尤其是在高樓大廈林立,室內用大量木材、塑料、織物裝潢的今日,一旦有了火情,沒有適當的滅火器具,便可能釀成大禍。
古時的滅火器具很簡單,無非是鉤、斧、鍬、桶之類。個真正的專用滅火器是由英國船長、諾福克郡人曼比于1816年發明的,它僅是一兩個裝1升多水并充有壓縮空氣的圓桶。
簡易式滅火器
使用方法 一
手提式:使用時,應將手提滅火器的提把或肩扛滅火器帶到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先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開啟把,另一手握在噴射軟管前端的噴嘴處。如滅火器無噴射軟管,可一手握住開啟壓把,另一手扶住滅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將噴嘴對準燃燒處,用力握緊開啟壓把,使滅火器噴射。當被撲救可燃燒液體呈現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并左右掃射,向前快速推進,直至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中燃燒,應對準火焰左右晃動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噴射流跟著火焰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但應注意不能將噴流直接噴射在燃燒液面上,防止滅火劑的沖力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撲救可燃性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時,則將噴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當火焰被撲滅后,應及時采取措施,不讓其復燃。1211滅火器使用時不能顛倒,也不能橫臥,否則滅火劑不會噴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窄小的室內滅火時,滅火后操作者應迅速撤離,因1211滅火劑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對人體的傷害。
使用方法 二
推車式:滅火時一般由二個操作,先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火場,在距燃燒處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開噴射軟管,緊握噴槍,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快速打開滅火器閥門。滅火方法與手提式1211滅火器相同。
管理處要對滅火器的維護情況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責任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況,滅火器壓力值是否處于正常壓力范圍,保險銷和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滅火器箱不得上鎖,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等,要將檢查滅火器有效狀態的情況制作成“滅火器檢查記錄”,存檔以利查證。
滅火器的報廢年限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 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 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 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 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 年;
手提式 1211 滅火器——10 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 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 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 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 年;
推車式 1211 滅火器——10 年;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