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勞務資質辦理材料:
一、綜合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章程
3.企業法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4.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級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材料
5.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6.公司相關規則制度文件
7.企業辦公場所房屋所有權證,自有設備發票
二、人員基本材料
1.企業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身份證明
2.資質標準中要求的企業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標準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人員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一、建筑勞務資質的作用
勞務資質是建筑施工資質的一種,一個獲得勞務資質的公司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建筑企業,企業在從事勞務分包時才具有合法性。
二、能否辦理資質增項
如果建筑企業已經取得了一項建筑資質,還是可以辦理建筑勞務資質增項的。只要符合辦理勞務資質的條件要求,兩者之間就不存在沖突。
三、申請建筑資質增項需要哪些材料
建筑企業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正本;
申請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建筑企業生產許可證;
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建筑企業主要人員申報資質前3個月的社保證明。
建筑企業辦理資質企業技術負責人怎么確定?
建筑企業無論是新辦資質還是進行資質升級,在人員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于人員的要求,企業技術負責人的要求主要是個人業績要求,特別是對于新申辦資質的建筑公司,對于企業的業績方面是沒有要求的,只要求企業技術負責人的業績。
為了證明技術負責人的業績符合申報資質的要求,公司需要提供企業技術負責人(或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表,除此之外不需要再提供關于個人業績的其他材料和企業技術負責人的相關任命文件。
如果企業申請多類資質,企業技術負責人的資歷、專業、職稱、業績、注冊執業資格應符合資質標準的相關要求,每個類別資質應有一項技術責任在申請表中注明。
同一技術負責人可以同時擔任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只要他們符合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
按照標準提交的技術報告負責人不一定是企業的總工程師,但企業的總工程師可以是某種資質的技術負責人。
當建筑企業進行資質升級時,企業技術負責人的業績要求也會變得很高,如果原技術負責人的業績不符合要求,公司需要申報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相應技術負責人。
建筑企業資質代辦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一、合同主體
代理合同的主體是需要辦理資質的建筑企業和代理商,而不是建筑企業的員工和代理公司的業務員,對于需要申請建筑資質的企業來說,這是一個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無論業務人員多么專業和友好,只是一個中間人,*終的代理合同必須與正式的資質代辦機構簽訂。
二、委托業務范圍
代理合同不僅必須指定代理商需要辦理的建筑資質類別,還需要指明代理商在代理商流程中需要做的工作。
三、責任和義務
在代理合同中,有必要澄清雙方的責任,以防在資質辦理的過程中出現推卸責任等情況。
四、代理費金額和付款方式
在代理合同中,有必要明確代理費是多少,分幾次支付,支付的時間點等,是否現金支付或轉賬等等。
五、終止合同
雙方應當約定合同可以在什么情況下終止,例如代理業務的完成,合同目的達到;雙方不進行代理業務,可以終止協議等。
六、違約責任說明
并非每家公司都是誠信的,因此簽署代理合同必須明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