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于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同一投資者及其母公司在境內投資設立兩家(含兩家)以上融資租賃公司,須提供已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已全部到位)及業務情況說明,新設公司的業務領域要與已設公司有明顯區別。
辦理程序
1、投資者向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申請文件;
2、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按照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及申報材料報市商務委;
3、市商務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法定期限內做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
4、通過審核的,市商務委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和投資方,促進了設備的流通,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回流。收取銷售的傭金或規模采購的折扣或是保險、運輸的傭金是極為正常的盈利手段。收取貿易環節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是廠商設立的專業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