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業的發展,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危險廢物日益增多。據估計,全世界每年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3.3億噸。由于危險廢物帶來的嚴重污染和潛在的嚴重影響,在工業發達國家危險廢物已稱為"政治廢物",公眾對危險廢物問題十分敏感,反對在自己居住的地區設立危險廢物處置場,加上危險廢物的處置費用高昂,一些公司極力試圖向工業不發達國家和地區轉移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已成為嚴重的全球環境問題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勢必對全球環境造成嚴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該公約于1992年5月生效。我國是該條約的簽約國。 (1)破壞生態環境。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污染水體和土壤,降低地區的環境功能等級。 (2)影響人類健康。危險廢物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接觸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件; 長期危害包括重復接觸導致的長期中毒、致癌、致畸、致變等。 (3)制約可持續發展。危險廢物不處理或不規范處理處置所帶來的大氣、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將會成為制約經濟活動的瓶頸。
環保部等部門印發《“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重點推進危險廢物產生與堆存情況調查工程、利用和處置工程、監管能力和人才建設工程三項工程,累計資金需求為261億元。 據預測,通過上述工程的實施,將帶動和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和行業發展。“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利用產業總產值預計超2000億元,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費用預計超過500億元。 危險廢物主要包括醫療廢物、化學藥品廢棄物及重金屬廢棄物等。《規劃》提出,到2015年,基本摸清危險廢物底數,規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環境風險顯著降低。《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九項任務,具體為:開展危險廢物調查,積極探索危險廢物源頭減量,統籌推進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科學發展危險廢物利用和服務行業,加強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置等。
主營項目:西安危險廢物回收處置,西安危險廢物處置指導,陜西危險廢物回收處置
得益于國家對環保行業的大力扶持,公司始終貫徹“經營發展與環保并舉”的發展思路,積極響應國家政策,一步一個臺階地快速發展,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一貫堅持“零事故生產,無害化處理”的原則,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和各委托單位的監督檢查,不斷改進企業自身的生產工藝,逐步提高危廢資源的處理能力,嚴謹踏實的工作作風不僅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門的高度評價,也贏得了委托客戶的一致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