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分別規定了拆遷人應當向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在法律實踐中,企業拆遷補償主要分為三部分:
(1)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
(2)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廠房拆遷一般會遇到哪些問題呢?
1、企業廠房拆遷,首先要將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轉入清理。收到的政府補貼不計收入應轉入固定資產清理。
2、因為不是銷售固定資產,所以不用交納營業稅。但要根據清理后的具體情況,看是否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固定資產清理后的余額為貸方數,則轉入營業外收入,視企業盈利狀況,有可能交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固定資產清理后的余額為借方數,則轉入營業外支出,這種情況要到稅務局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允許稅前抵扣。
當陽臺為挑板式結構時對結構影響更大,因挑板式陽臺的前沿墻承擔著特別的作用,首先,該墻體承擔陽臺傳來的活荷載、靜荷載及上層結構傳來的荷載,同時又負擔抵抗陽臺板傾覆的垂直壓力,也是抗傾覆的配重墻,當該墻體拆除后,對于上層陽臺結構來講失去了墻體支撐而處于危險狀態,對于下層陽臺結構來講,失去了抗傾覆荷載而處于傾覆危險狀態;
(3)破壞了房屋結構的整體性。首先削弱了該層縱墻的抗側力的剛度,降低了墻體的抗震性能。設計時這種力是由各段墻體均衡分擔,當局部墻體拆除后,地震時作用在該墻體上的剪力就加到鄰近墻體上,造成鄰近墻體負擔過重或在洞口附近產生應力集中,導致墻體過早開裂而破壞。
廠房拆除是比較危險的,在廠房拆除施工中經常會出現一些事故。不過,這些事故并不是無緣無故發生的,很多因素導致這些事故發生。那么,具體是哪些因素導致廠房拆除的過程中會出現事故呢?我們大家一起來簡單了解一下。
一、掛靠、轉包、違法發包、違法分包
個別業主無視廠房拆除的危險性和技術要求,將拆除工程發包給無資質企業或個人,承包者再將拆除工程轉包,拆除時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導致事故發生。
二、業主自行組織拆除,管理混亂
個別業主為了省去拆除公司管理費用,自行組織拆除,由于無相應資質,常常在無拆除方案、無技術及交底和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違規拆除,冒險蠻干!
三、違反拆除程序,導致事故
1、拆除公司特別強調,只有遵循建筑物拆除程序才是廠房拆除及順利實施的保證。在廠房拆除前,首先需要建設單位提供被拆除建筑的詳細圖紙和相關資料,這包括原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及使用過程中的改建、擴建等全部資料。
2、到廠房拆除相關部門辦理廠房拆除施工手續(廠房拆除施工單)。施工單位應該安排專人到作業現場進行實地勘察,評估拆除過程中對相鄰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并選擇最的拆除方法。
3、相對來說,墻體拆除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事故頻率較高,因此,墻體拆除施工作業現場一定要有專人指揮。再者就是一定要記住,墻體拆除不應采用推倒方法,應該從上而下。也就是說,先拆后建的,再拆先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