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一級資質考察哪些內容?
1、公司業績:一級資質只能通過資質升級獲得,因此業績是重要的評估因素。業績審核反映在企業的類型、規模和數量上。一般情況下,企業要求在過去5年或近10年內進行一定的工程項目建設;
2、公司資產:包括凈資產和工廠。凈資產是必須評估的因素。在工廠方面,只涉及建筑幕墻的資質和鋼結構的資質;
3、企業設備:企業設備的要求只在某些資質上考核,對其數量、種類提出審核;
4、企業人員:包括建筑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九大員、技術工人等。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注冊資本金10萬元以上。
2.企業具有本專業工以上的技術負責人。
3.企業具有初級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工不少于50%;企業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
4.企業近3年承擔過2項以上木工作業分包,工程質量合格。
5. 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范圍相適應的機具。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木工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的5倍。
二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木工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的5倍。
有了上述條件才能申辦后取得勞務資質。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準: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筑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