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資質在國內辦理難度非常大,一定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才行。安防,可以理解為"防范"的縮略詞。根據現在漢語詞典的解釋,所謂,就是沒有危險、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謂防范,就是防備、戒備,而防備是指作好準備以應付攻擊或避免受害,戒備是指防備和保護。 綜合上述解釋,可以給防范下如下定義:做好準備和保護,以應付攻擊或者避免受害,從而使被保護對象處于沒有危險、不受侵害、不出現事故的狀態。顯而易見,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過防范的手段達到或實現的目的,就是防范的基本內涵。
4、資質評價機構組織專家審查評審組評審過程和評審結論,提出審定意見。
5、資質評價機構負責人審核評審結論和審定意見,簽署評價結論。
6、省安協批準資質評定報告,頒發二級或三級資質證書,批轉一級資質終評。
7、資質評價服務中心實施一級資質終評,進行網絡公示。
8、中安協資質管理中心批準頒發一級資質證書。
第三章 資質申請、評審和審批
第五條 資質評定按照評審和審批分離的原則進行。申請單位應先經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授權的評審機構評審,再按程序提出申請,由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按規定權限審批。
第六條 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評審機構可以受理申請甲級、乙級、丙級資質的評審。
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授權的評審機構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區域內申請丙級資質的評審。沒有設置評審機構的可以委托信息產業部授權的或其他省市授權的評審機構評審。
第七條 申請評審時,申請單位應提交下列申請資料:
(一)《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申請表》(表式附后);
(二)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三)本單位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明、資料。
第八條 評審機構按下列程序進行評審:
(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
(二)對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審查;
(三)出具評審報告,簽署評審意見。

